关于开展《体外诊断试剂温控物流服务规范》行业标准第四批试点企业的通知
发布时间:
2023-02-01 10:16
来源:
各相关单位:
《体外诊断试剂温控物流服务规范》行业标准已于2021年7月1日实施,为推广标准使用范围,强化标准规范引导作用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。经研究决定,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疗器械供应链分会将继续在行业中开展《体外诊断试剂温控物流服务规范》行业标准第四批试点企业申报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01
申报企业类型
从事IVD温控物流服务的生产企业、经营企业、第三方物流企业。
02
试点企业申报条件
(一)中物联医疗器械供应链分会会员单位;
(二)具备企业法人资格;
(三)企业类型符合我国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导向;
(四)自愿参加标准试点工作;
(五)须有半年以上温控物流业务;
(六)道路运输许可证上包含冷藏保鲜字样;
(七)第四批试点授牌仪式将于2022年举办的品牌会议上进行。
温控物流业务外包的企业提供承运商材料即可,其承运商应满足第(五)(六)条要求。此次申报不涉及任何费用,试点企业资质效期为1年。请将报名文件(详见申报书)于2022年10月25日之前发送至秘书处邮箱。
03
申报联系
联系人:田芬
手 机:13161620006
邮 箱:tf@mdsc.org.cn
附件:《体外诊断试剂温控物流服务规范》行业标准第四批试点企业申报书
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疗器械供应链分会
2022年9月14日